问题 | 行使追索权的从什么时候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使追索权的起算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在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务人追索。 2.《民法典》第一千五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违约责任的起算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行使权利。 3.《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行使追索权的起算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则应当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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