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 |
释义 | 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一般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申请外观设计的要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不能属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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