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存在下列区别: 1、客体不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主体不同,虐待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体为一般主体。 一、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形有: 1、身体虐待; 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 3、性虐待,即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综上所述,虐待儿童的情形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以及疏忽儿童导致的伤害。虐待罪的构成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以及客体方面来认定。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另外,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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