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代理吗? |
释义 | 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一、提出复议需要什么手续? 1、行政复议申请书2、行政机关所作决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如果是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如果是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3、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成立批复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聘请有委托代理人)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原件)6、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律师证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7、行政复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被拘留了本人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在当事人被拘留的情况下,可以《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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