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正本副本的法规 |
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书副本和正本内容一样。 交给法院,应由法院留卷存档的诉状就称为正本;而交给对方当事人的诉状就称为副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递交诉状时,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民事起诉状副本不是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内容是一样的,交到人民法院的诉讼状叫做正本;由人民法院送达被告人的诉讼状叫做副本。 与此案件的诉讼状是否复印无关。正本和副本唯一不同的是,正本的结尾写明本诉状副本X份,副本没有。 诉讼状无论是正本还是副本,原告人都需要亲笔签字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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