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留学生归入流动人员的行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