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 |
释义 | 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一、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有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主要包括: 1、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4、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二、缓刑的限制有哪些 缓刑的限制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接待客人的规定; 5、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三、实行剥夺政治权利什么意思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其中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一种资格权,是以生命权为基础,都是依附于生命权利的,自然人一旦丧失了生命,这些权利也就丧失了。他们已没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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