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子女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是有拥有继承权的权利的。 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且其中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因此,养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怎样确定养子女的继承权 1、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2、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3、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4、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5、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遗产继承时应该如何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割法律有规定,主要是按照以下的方法: 1、同一顺序一般均等 平均等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必须是:在同一继承顺序上,而且各共同继承人的条件大体相当(指劳动能力状况大体相当;或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情况大体相同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情况大体相同;或各继承人的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大体相当) 2、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有四种情况不均等: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 (4)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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