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含义不同。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依法组织辨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识别、确认的侦查活动。指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侦查破案、收集证据,带领指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确认的侦查活动。 (二)、法律依据不同。 (三)、适用范围不同。辨认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但也适用于审判阶段。指认只适用于侦查阶段。 (四)主体不同。侦查中辨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侦查中指认的主体一般是犯罪嫌疑人,但有时也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即证人。 (五)对象不同。侦查中辨认的对象是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侦查中指认的对象一般是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但有时也有犯罪嫌疑人。 (六)规则不同。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辨认,可采用混杂辨认规则,而指认不能采用混杂辨认规则。 (七)法律手续不同。 拓展资料:综上所诉,刑诉法辨认和指认虽同用于司法侦查,但二者也有本质的不同,希望对大家区分两者的不同能够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