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款购房30天内才能拿到合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需将合同带到房管局备案,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房地产登记部门可根据购房者提供的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