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愿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写法: 1、写明声明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等基本信息。 2、写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关系。 3、写明继承的财产财物以及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 4、写明放弃继承权的缘由。 5、声明人签字盖章并附上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