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分为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三种,三种方式的含义分别如下: 1.配股:配股则是按照一定的配股比例,向原股东以低于市价的价格配售一定的股票,从而进行融资的行为。 2.增发:增发即“增加发行”的意思,增发分为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两种方式,公开增发的发行对象是所有投资公众,定向增发的对象则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 3.发行可转债:可转债是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发行可转债,上市公司获得了融资,但也增加了一笔债务,如果有投资者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则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不必偿还对应的资金。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 1、融资条件的比较 (1)对盈利能力的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对分红派息的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 (3)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2、融资成本的比较 增发和配股都是发行股票,由于配股面向老股东,操作程序相对简便,发行难度相对较低,两者的融资成本差距不大。出于市场和股东的压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红水平,理论上看,股票融资成本和风险并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