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普通合并---A类并购,目标公司与收购公司按公司法的合并规则,签订合并协议,收购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目标公司进行清算。 2、换股合并---B类并购,收购公司只用自己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票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的并购行为,并在并购后立即控制了该公司。 3、股票换资产---C类并购,收购公司用自己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票交换目标公司的实际上所有资产的并购行为。并购完成以后,目标公司必须进行清算。其结果类似于普通合并,实质是以股票为收益的实质资产出售。 4、反向子公司兼并,收购公司设一全资子公司,让子公司被目标公司兼并,目标公司获得的是子公司持有的收购公司股票,而目标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价被收购公司获得。也称反向三角兼并。 5、混合型并购,法定合并下,目标公司股东获得的对价为“股票加现金”。 一、并购和收购之间的区别 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收购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获得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资产和股票,从而处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根据收购对象,可进一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包括合并、合并、收购等。并购是并购的缩写。合并一般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形成新的企业。原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公司承担。根据新公司是否新成立,合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二、公司并购是跟普通收购的区别? 公司间收购和并购不一样,收购和并购两者区别是: 1、法律行为主体不同 公司兼并行为的主体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一兼并和被兼并公司;公司收购行为的主体为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不是法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目标公司不是该行为的主体。 2、适用的法律范围不同 公司兼并属于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因此《公司法》对这种行为有特殊规定,他们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收购,只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买卖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主要受《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的限制。 3.法律后果不同 公司兼并的法律后果为: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兼并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为: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