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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