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河南省内异地就医的,需要回到医保所在地开转诊证明书,就医出院时拿着转诊证明、出院证、新农合证本、医疗费用发票、身份证(或户口簿)就可以在就医的医院直接报销医药费和住院费等。 法律依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第四条异地就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省异地就医经办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组织协调并实施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本规程做好本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异地就医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金原则上来源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第四十条异地就医人员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河南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