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非现金换入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怎么记账 |
释义 |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2)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3)如果涉及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 ①收到补价的: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按收到的补价)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②支付补价的: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一、原准则中具有待摊性质的费用支出在新准则中的会计处理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 对于旧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在指南关于“周转材料”的解释规定:1.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2.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此外,指南规定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等,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周转材料的摊销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和其他摊销方法。至于其他摊销法具体包括哪些方法没有说明。我们认为,其他摊销方法应该和原来一样包括分期摊销和五五摊销。 此外,由于指南仅对总账科目作了统一的规定,对于明细账设置并没有统一要求,因此,我们认为,为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及会计核算的方便,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核算可以通过“周转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进行。具体摊销时分别借记”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摊销)“ 而对于原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则可以完全按新准则指南的规定进行核算。 (二)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 对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的报刊费的处理,在会计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是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这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的性质不同,因此我们认为,由于这三类费用支出均是企业按相应合同预付给服务提供方的款项,与购买商品、采购材料时预付账款的性质相同,因此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比较合理,同时为了与采购材料、购进商品所预付的款项区别开来,可以通过相应的明细账予以区分。 (三)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四)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 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的处理,新准则及指南均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根据哪一个期间受益,哪一个期间承担的原则,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较多的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具体在每一受益期分摊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同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预付账款”。 而对一次缴纳税额较多的税金新准则中并没有提到是否可以分月摊销,因此我们认为也应按受益期限进行处理比较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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