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写商铺租赁合同 |
释义 |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一、商铺租赁口头约定了定金能退吗 租门面交了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但是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解除商铺租赁合同不违约的情形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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