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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后还能销案吗?
释义
    民事立案之后是可以自由销案的。
    同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是不可以随便销案的:1、没有犯罪事实,则可以销案。2、有犯罪事实,但是罪行很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销案。3、有犯罪事实,必须依法处罚的,不得销案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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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