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产假时间按照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请咨询你所在的基地明确具体时间,然后可以直接向医院提出申请产假。 2、休完产假后,需要将休产假的时间补齐。补齐后若仍不符合参加当年结业考核的条件,则需要延期参加。 3、产假期间的国家补助及市级补助,若在产假时发放,则补训时不发放,若在产假时不发放,则补训时发放,具体发放方式请按所在基地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