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2315受理范围: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2.走私贩私的; 3.不正当竞争的; 4.违反合同、商标、广告等工商法律法规行为; 5.其他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法律客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第二条 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市场监管总局统筹全系统12315话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国12315热线数据,强化对各地12315热线的业务指导,确保各地号码段合法规范使用,推进各地统一接听顺利通畅。在省级、地市级设立辖区独立的12315投诉举报热线,分省级相对集中接听登记、市级相对集中接听登记两种模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设立独立的热线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