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留在逃人员是窝藏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窝藏罪的主要特征: 1、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正常活动;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必须明知是犯罪分子; 3、客观上表现为为罪犯提供隐蔽处所或用金钱、物质资助罪犯逃往他处隐蔽的行为。 查询在逃人员的方法如下: 1、可以直接上公安部网站或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网站查询; 2、《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