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配可以追回给小三花的钱吗 |
释义 | 一、原配可以追回给小三花的钱吗 原配是否可以追回小三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性质来决定。原配首先需要分清该财产的性质,才能提高追回的概率。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小三的个人财产,不是原配丈夫赠送给其的财产,那么原配就没有追回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小三的财产是原配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这需要首先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支配,任何一方都不能不经另一方同意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生活实际中,并不是夫妻一方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比如,夫妻一方去超市购买蔬菜用于做饭,或者购买衣服等生活用品,就很少有夫妻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实际上,夫妻作为一家人,需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如果事事都要彼此同意,那么日子是过不下去的。因此,法律上就存在一个“夫妻相互代理权”的概念,就是说,对于一些事情,法律默认夫妻一方已经取得了另一方的同意。比如,买菜的时候,卖菜的人就无需询问买菜这件事有没有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因为法律默认已经取得同意。 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也不是无限制的。对于生活中琐碎的、影响不是很巨大的事情,可以适用这种制度。但是对于有些非常重要,由一方单方决定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则必须要由夫妻双方明确同意。比如,夫妻一方打算把房产卖掉,这就需要双方共同决定。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从法律的概念上来说,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无权处分一律无效。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就是说不知道夫妻一方是在无权处分,而且第三方也已经支付合理的价款,那第三方就可以合法的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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