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社保交15年后死亡了还能参保吗 |
释义 | 当事人的社保交满15年后,若仅领取了两年退休金即死亡的,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账户内剩余的养老金数额。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一、社保如果没有领完会退吗 1、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继承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高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低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标准支付丧葬费,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二、养老保险金死亡退多少 1、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并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2、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失踪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金。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将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3、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其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人死了五险一金怎么办 1、五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账户中仍有余额的,其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待遇不可被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于统筹账户。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在缴纳人死后停止保障。如果参保人因工伤死亡的,除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 2、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个人账户未领取完的部分,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由继承人继承; 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待遇不能继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 生育保险可报销金额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 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由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归集于其余统筹账户收益。其他保险只有统筹账户,个人死亡后除工亡外不再享有相关待遇;职工工亡的,除继承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工伤保险基金还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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