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 |
释义 | 退休前死亡的人,退休金可以继承;退休后死亡,只发放当月退休金。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金由继承人继承,但具体待遇因地区而异。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0岁,累计工龄满10年。退休金领取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满15年。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而死亡,退休金可继承;若已领取退休金,死亡当月还发放,之后停止发放。 法律分析 一、没到退休年龄人死了退休金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做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是到了退休年龄之后死亡,只有死亡当月还发放,次月就停发。 退休职工死亡后,作为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随之消亡,按各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养老金发放到死亡的当月止。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但当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全国并无统一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已经省级统筹,由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支付。 二、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三、退休金的领取条件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所以如果是没有到达退休年龄,当事人就已经因为各种原因死亡,那么他的退休金由于是缴纳过15年的社保,所以他的退休金还是可以被他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但是当事人如果已经在领取退休金,那么当它死亡之后,这个退休金在他死亡的当月还会发放,后面就不会再发放了。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未达到退休年龄而死亡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同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退休金在死亡当月仍会发放,但次月起停止发放。退休金的领取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因此,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而死亡的个人,其退休金可以被继承,而已领取退休金的个人,退休金在死亡当月停止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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