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倒闭要求员工补偿吗 |
释义 | 根据《企业破产法》,工人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工人工资和医疗、残疾补贴和养老金。工资一般包括时薪、工资、资金、津贴和补助金,但非劳动报酬性收入和劳动保护等费用不在工资范围内。如果是公司的干部,工资按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医疗和残疾补助是员工在职期间应根据医疗保障制度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获得补助。抚恤金是员工因工伤死亡后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向工人借款的,必须加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公司资产债权率高的,可以接受其他加入社会统一账户的部分,但从破产实务来看,加入社会统一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一保险在破产法中的偿还顺序是第二位)。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为限,地方法规和规定支付给工人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赔偿的权利。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10年的话,应该支付10个月的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可以证明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时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劳动者无法证明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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