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有哪些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以上是关于有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的行为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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