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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什么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一、自愿离婚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程序流程:
    1、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2、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
    3、您的配偶会在接到起诉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5、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6、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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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5: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