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什么是安全违章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所从事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和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是导致生产事故多发和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作为是指责任主体从事了法律禁止的活动而触犯法律,不作为是指责任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触犯法律。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 1、 未保证安全资金投入。 2、 未按规定提取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 3、 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 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 未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未进行维护及保养检测。 6、 不具备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7、 设备、设施及原料不符合标准。 8、 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的工艺、设备及材料。 9、 生产经营场所与宿舍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制度建设及人员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 10、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 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服从行政机关管理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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