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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销案破后资金会给受害者吗
释义
    参与传销活动的不是受害人,赃款应当收缴国库。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 对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分子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但是,一般传销活动参与者,参与传销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受害人,缴纳的款项是进行违法活动的资金,不是合法所得,依法应当追缴,不能从骨干分子追缴的款项中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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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