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浙江看病回安徽可以报销么 |
释义 | 可以。 目前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内部,即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均可以使用医保卡实现无缝直接结算。长三角区域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本省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相关法律规定,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即可。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出具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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