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路边停车位收费不交会承担违章责任。 停放在泊位内的车辆已启动缴费程序但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停放的,可在车辆驶离后次日24时前补缴2倍停车费,不作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或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停放且未在车辆驶离后次日24时前补缴停车费的,需先补缴停车费用,然后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对于违章车辆,我国相关规定会判处一定的罚款并扣分。需要注意的是,路边停车的标准是五分钟之后车主便应该按要求缴费,若是超过了停放时间则在该车离开后第二日之前应该补充缴纳两倍的停车费,若拒绝配合则接受行政处罚。 同时对于车费逃逸的车主出具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出定后的15天内需要缴纳罚金,逾期未交会产生每天百分之三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原罚金的一倍。年审前应处理车辆的违章记录和缴纳相应的罚金,否则是不能通过年审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