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你不支付停车费,物业可以私力救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你的车拖至停车场也是物业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办法,只要及时通知你,没什么不妥。2、至于物业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你可以收集证据,要求减免没有提供服务期间的费用。3、至于别人是否缴纳停车费用,与你缴纳与否没有关系,物业不是行政部门,他们可以选择性的收费,也可以免除个别对象的费用,但不能因此,你就不缴费。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