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十年一方死后另一方有没有继承权 |
释义 | 同居十年一方死后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因为同居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若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同居的一方的,另一方享有继承权。 一、未同居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1、只要双方进行了登记,夫妻关系即已成立,另一方就享有了继承权。因此是否经过典礼仪式,是否实际居住在一起并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决定因素。 2、依据我国法律,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嘱的,进行法定继承,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民法典赠与侄子是否有继承权 儿子还在孙子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因为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继承人当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没有包含孙子,但是民法典又规定,被继承人有权指谁继承自己的遗嘱,所以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因此除非被继承人订立了遗嘱,否则儿子还在的情况下,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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