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未对盈余公积超过多少要转增资本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而任意公积金由于是企业自主提取而非法定提取的,因此其转增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法律不作限制。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条件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167条)。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167条)。 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二、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是什么 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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