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长期不使用是否有效 |
释义 | 身份证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办了身份证长时间不去领取一般不会作废。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异地受理后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可申领临时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办了身份证长时间不去领取,一般不会作废。身份证办理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身份证长期不使用会导致失效吗? 身份证长期不使用不会导致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身份证是一种长期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身份证长期不使用会自动失效的情况。即使身份证长时间未被使用,其有效期仍然有效。然而,建议市民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避免丢失或被他人冒用。在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场合,如办理各类业务、出国旅行等,市民应及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的顺利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身份证是一种长期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身份证长期不使用会自动失效的情况。即使身份证长时间未被使用,其有效期仍然有效。然而,建议市民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避免丢失或被他人冒用。在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场合,如办理各类业务、出国旅行等,市民应及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的顺利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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