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死后,母亲卖房子要子女签字吗 |
释义 | 父亲去世,母亲要卖房,需要公证也需要子女到现场,父亲去世,子女也继承房子份额,母亲卖房需要经过子女同意。 房产是婚后财产的,即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只对其自己所有的财产即一半房产有处置权。对于另一半房产,应当由该母亲和子女共同继承,双方平分。首先要看,父亲生前有没有留遗嘱,如果有,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话,去世一方的配偶和子女都是其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在规定上,在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分遗产。父亲去世后的房子是和母亲的共同财产,母亲有一半产权,剩下的一半子女有继承权,此房子的买卖需要通过子女并申请公证。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父母一方过世,另一方有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房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对死者遗产同时有第一继承权。 父亲去世,母亲要卖房,需要公证,需要子女都必须到现场,虽然父亲去世了,但房产是他和母亲的共有财产,所以这个房子有一半是父亲留下来的,父亲的这一班财产,儿女四有继承权呢,所以只要儿女不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这套房子是没有办法进行交易的,因此,母亲想要卖掉这套房子,就必须要给自己的儿女沟通,然后儿女去公证处签一份协议,放弃继承这套房产,必须要签字,盖手印,妈妈才有权利卖掉这套房子 父母一方过世,另一方没有权处置房产,因为涉及到遗产分配,婚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所有,一方去世,其拥有的一半产权其继承人均有权继承,所以单方不能处置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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