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诉; (2)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3)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4)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栽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5)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