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 |
释义 | 1、招标准备阶段 1)工程立项:新建工程项目凭项目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工程立项,根据招标人的性质和项目特征,立项分审批和备案制; 2)规划报批:报批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旧房装修的为房产证),向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资金证明文件。(一项二证一金) 3)选择招标方式:根据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立项文件、资金来源、招标人的性质、项目规模确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 4)确定招标范围;由工程情况确定投标次数(标段)和内容确定工程的招标范围,一般可分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招标人如具备相关资质,可以自行招标,否则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5)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大致包括:招标所用广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方法。 6)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标),并送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备案。 7)招标备案:凭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旧房装修的为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文件(财政拨款的为财政局批复文件、自筹资金的为银行存款证明),连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下属的招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 2.招标投标阶段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之日止,最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大型复杂施工项目或设计招标,时间不得少于30天。 1)发布招标公告:内容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工程项目概况和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简要介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价格等。 2)资格预审(如有) 3)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的依据。投标文件通常分为: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几大部分内容。 4)现场考察: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也可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考察。 5)招标答疑: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在开标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回复答疑文件和澄清文件。 3.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从开标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是对投标书进行评审比较,最终确定投标人的过程。 1)开标:开标时,需要验标:确认无误后在宣读。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到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应审核是否是废标。 2)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程序(初评和详评);评标报告; 3)定标:定标程序,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为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车后30天内双方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定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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