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员工能否随时辞职? |
释义 | 辞职无需提前声明,可要求支付工资和补偿金,未签合同离职也可要求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根据第82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支付二倍工资。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没签合同辞职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声明,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兼职员工的辞职通知期限是多久? 根据劳动法规定,兼职员工的辞职通知期限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雇佣合同约定而定的。通常情况下,兼职员工应提前向雇主提供书面辞职通知,以确保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交接工作和寻找替代人选。辞职通知期限的具体长度可以根据雇佣合同、公司规定或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一般而言,兼职员工的辞职通知期限在1至4周之间。然而,具体的通知期限还需要根据雇佣关系的性质、工作的特殊性和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兼职员工在辞职前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并遵守相关通知期限的要求,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兼职员工在辞职前应了解并遵守相关通知期限的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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