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缴费标准: (一)执行年度参保,预缴费制度。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10元。 (二)新生儿缴费:新生儿(当年新出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三)特殊群体缴费标准: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人员按规定分类资助,特困人员全额资助、重残人员的资助标准按照残联的资助标准执行。 注: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生活中,未及时参保的居民,在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给家庭造成很大经济负担。在此倡议:请广大居民朋友抓紧时间参加医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参保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时间暂定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全文》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