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遗产需要进行公证吗? |
释义 | 当被指定为遗产继承人后,可以选择接受继承的安排,获取被继承人的财产。而有些人担心继承之后,会被被继承人的债权人讨债,比如被继承人的欠款未清的,这时候继承人也可以主张放弃。而有些继承人担心自己主张弃权后,债权人可能不承认而继续讨债,所以就会考虑是否要进行公证。 按规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做相应表示,将会被视为接受继承。 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公证不是必备的手续,不过为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继承纠纷,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办理公证手续来放弃遗产继承。 并且,做弃遗产继承公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必须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申请办理时要提交以下几种材料文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最后,在放弃遗产继承时,最好是通过书面的方式作出放弃的表示,或者进行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最好避免口头放弃继承。另外,如果是遗赠的话,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就要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责任。一旦到期未做表示的,也将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何时作出表示 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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