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具有下列区别: 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 2、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撤销。 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有多久 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债权人知道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可撤销权消灭的有: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可撤销合同的,有五种情形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种情形。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己订立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 三、撤销权的行权期限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也就是说在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该当事人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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