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 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 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合同有: (1) 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 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