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障工作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社会保障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1、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障; 2、最低生活保障: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包括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等; 3、社会福利:包括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优抚安置等,旨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保障; 4、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帮助:包括义务教育、职业培训等,旨在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 5、其他方面的帮助:包括住房保障、交通补贴、殡葬补助等,旨在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福利。 社会保障的特点: 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共同的责任,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社会保障工作时,需要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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