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没签名是否有效 |
释义 | 公司设立前,需要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登记。所以公司设立时,委托书需要股东签名,没有签名的一般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股东权利包括什么 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也就意味着对外宣告,“某某人成为某公司的股东了”。 第二,参与决策权。成为公司股东,就意味着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大小事务,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三,资产收益权(也叫分红权)。股东出钱出力成立公司、经营公司,股东就有权在公司盈利时参与分配公司的利润,公司解散时,如果公司还有剩下的钱可以分,还有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第四,知情权。只要拥有公司股权成为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五,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当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或者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出钱购买要转让的股权或新增发的股权。 除此之外,股东还有退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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