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使用吗 |
释义 | 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使用,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异地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同时,还需要提供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购房贷款(首付款)证明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有效文件。 在北京工作并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地职工,可以在外地购买了房产后通过自己的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此外,异地购房市民即使全部提走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仍可在北京购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公积金开通条件: 1、具有劳动关系的个人:包括具有正式工作的在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等;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公积金开通手续; 3、具有稳定居住地的个人:公积金是以个人住房为目的而设立的,因此在开通公积金前需要提供稳定的居住地证明。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单位对于个人公积金开通条件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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