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判不离可以吗 |
释义 | 1994年2月1日以前有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这种说法了。因此法律不承认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只能叫非法同居,法院不受理非法同居而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要离婚,可以先去打结婚证,后再去离婚。或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协商一致双方签署关于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探视权的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财产纠纷等协商未果可以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对财产分割和抚养权,抚养费问题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事实婚姻可以两人解除吗 看具体情况。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针对这两种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要有限制、有条件地给予承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怎么算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男女两性结合。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同居关系。 二、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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