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抵押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对抵押财产进行保管、管理和处分,确保其价值的稳定和增值。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实行抵押权,但必须保证抵押财产的保全和价值。如果抵押物被盗,抵押人可以向债权人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抵押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对抵押财产进行保管、管理和处分,确保其价值的稳定和增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责任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抵押人可以向债权人提出要求赔偿抵押物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障抵押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抵押人还可以要求债权人对抵押财产进行相应的修缮或者增值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