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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合并有什么条件
释义
    公司合并的条件如下:
    1、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
    2、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
    3、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
    4、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诸如协商、自愿及合意等条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
    一、兼并和并购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二、企业并购的形式或类型有哪几种
    企业并购的形式或类型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购入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吸收合并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新设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公司均归于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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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