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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本农田的土地范围是什么?
释义
    基本农田的界定和保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包括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和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农业科研和教学试验田。基本农田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非特殊情况下不得占用,而一般农田则没有严格的保护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划定占耕地的80%以上为永久基本农田。
    法律分析
    一、哪些土地属于基本农田
    1、下列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区别是什么
    1、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农田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非特别情况不得占用,一般农田可以没有基本农田保护严格。
    2、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基本农田享有严格保护,非特殊情况不得占用,而一般农田则没有基本农田保护的严格限制。保护基本农田是国家的重要政策,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对于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v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定防沙治沙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八条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国家保护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合法权益。在治理者取得合法土地权属的治理范围内,未经治理者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治理或者开发利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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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9:31:49